这算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吗? 现今看来,很难说,也许只能算是个不错的消息。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佐治华鲁基说:“至于说该局会不会执行2005年的议决,目前还说不上什么,除非今后有提出讨论。” 请注意,不是取消2005年的议决,而是暂时不执行。 意思就是,若董事局换了几个董事想执行不承认统考的议决,那将是轻而易举,顺理成章的事情。马来西亚掌权的人,什么时候才能学会专业的办事?
新闻来源: 2017年12月21日 南洋商报报道:廖梅芳
【 执业资格鉴定局“报佳音” 续接受统考生报考律师 】
(吉隆坡20日讯)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佐治华鲁基说,马来西亚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LPQB)已决定继续接受统考作为报考法律执业证书(CLP)的条件,至于该局董事局在2005年作出不再承认统考的议决,今后若被提出时,也许会再讨论。
他接受《南洋商报》询问时证实,该局昨日召开董事局会议,决定继续接受统考生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他已通知国际秘书兼民主行动党古来区国会议员张念群关于该局的决定。
他说,董事局将依照之前的做法(接受统考作为报考法律执业证书的条件)。
“至于说该局会不会执行2005年的议决,目前还说不上什么,除非今后有提出讨论。” 佐治华鲁基是针对张念群指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昨日的董事会议后议决,继续接受统考作为报考法律执业证书的条件,这么说。
张念群今日发文告透露,早前在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不再接受统考作为报考法律执业证书的消息传出后,她曾于上月27日会晤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佐治华鲁基,希望身为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董事局成员的他,能理解问题的严重性和不公平。
她宣称,佐治华鲁基认同她的看法,并答应把这个问题在来临的董事会议上提出。在昨日的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的董事会议后,就接到了他的好消息。
“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还是会接受统考,他们不会执行2005年的决定,直到他们再度考虑这个事项。”
张念群:政府一日不承认统考文凭,这样的隐忧只怕一直都会存在。
*2005年议决让统考生梦碎*
张念群指出,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其实早在2005年9月23日的董事会议上已议决不再承认统考。换言之,所有要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的统考生,都须拥有A水平或大马高级教育文凭(STPM)。
然而,在2005年以后,独中生还是继续被允许使用统考文凭报考法律执业证书。
2005年的议决一直都未被执行,直到近期。
她续称:“根据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上月30日在国会的书面答复(我迟至昨天才收到),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是在2016年12月7日的董事会议上议决维持2005年的决定。然而,私立院校却是直到几个月前才被通知,法律系学生不能再以统考成绩报考法律执业证书。”
“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的这个决定影响深远。不仅刚刚毕业的独中生无法一圆律师梦,连已在就读法律系的统考生及已获得法律学士文凭,正在准备法律执业证书考试的统考生也受影响。”
张念群强调,昨天的会议结果,并不代表同样的问题不会再次发生。“我相信直到中央政府承认独中统考文凭之前,这样的隐忧只怕一直都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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