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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

陈日佳:从家协解决华小补习班收费问题





每年开学,华小的课外补习收费总引起争议。家长总是把矛头指向教育部。但是事实上,华小的补习班并非由教育部批准,相反的是由家协主办和收费。所有华小补习班的通告和收费都是由家协主席签发,因此把矛头指向教育部是不正确的。

补习班在华社充满争议,但是却每年在各校重复发生有其原因。对于居住在城镇的双薪家庭来说,孩子下午在校上补习班,直接解决放学后“谁看顾孩子“的问题。对于学校和家协来说,反正学生放学后也是去校外安亲班或是补习,为何学校不提供额外补习班?一来扩展经费来源;二来增加老师收入。但是,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却是一个经济负担。

根据教育部的通令,学校课外补习班必须获得大多数的家长赞成。因此只要家协在年度会员大会上提议并获得家长通过,学校绝对有权可以收费开办补习班。由于越来越多家长把学校的收费单上载到社交媒体,很多家协发出收费通告都是没有家协和学校名字的公函。有些校方则索性不发通告,只是让老师在班上让学生抄下在家课簿向家长要钱。然而,华社的反弹有增无减,许多华小为了平息争议改以乐捐方式向家长收款。




但是所谓“意见接受,态度照旧”。虽然越来越多家协把补习费列为乐捐,我很多朋友也已向老师表明不会乐捐,老师依然每天不厌其烦询问孩子何时乐捐,造成孩子害怕上学和面对班上的同学,家长最后也为了孩子在班上的待遇而被迫乐捐。这种方式与规定性收费何别之有?

乐捐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应该是数目随缘,而绝非硬性规定。如果真是乐捐,校方应该要像寺庙或博物院一样设个乐捐箱,而不是像追债一样。

如果你身边有在华小任职的老师,相信他们都会认为收款对于不少老师是一种困扰。老师除了每天都必须花不少时间在班上收费,也得对未上缴校方的钱负责任。有位老同学数年前被摩多匪攫夺不仅痛失个人钱财和受伤,还必须赔偿学校数千令吉的补习费。

诚如之前所谈到,校方和家协经常说补习班是家协会员大会通过的。所以要一劳永逸的解决学校的课外补习班问题就必须要在投选家协成员和年度会议上拒绝有关提议。




家协成员是由老师和家长共同投选。但是在很多学校,出席家协大会的家长远远不如老师的人数。所以在投选家协成员时,亲校方的家长很容易获得校方,尤其是校长的支持而获选;相反的那些经常对校方管理“说三道四”或是有心纠正学校管理的家长必定会落选。别忘了,老师的年度评估报告是由校长所填写,有多少老师会不投选校长的心仪家长?

因此,不管是在投选家协成员或是任何议案,除非有大量不满校方的家长出席并积极参与投票,否则即使家长有异议也无法成大器。

随着民智大开,越来越多的家长更大胆的站出来在家协大会提出异议。但是,有学校在星期天开会前两天才发出家协大会的通告,让早有计划的家长无法出席。也有些学校快刀斩乱麻在1月农历新年前就赶紧举办家协大会,大家忙着办年货,有多少人还会有空抽出半天的时间出席大会呢?



因此,与其每年都为同样的课外补习收费问题争执,我们更应该向教育部提出改制家协。例如规定校方必须要在会员大会一个月前发出通知和采取不记名投选领导层的程序。此外,家长代表应该仅是由家长所投选,而不应该是由家长和老师共同投票选出。唯有通过这种方式,我们才能确保家协有足够的代表性,它不仅能成为家长和学校的沟通桥梁,给予校方支持,也能同时维护家长的利益。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19-02-17 

小编:
1. 如果家协通过的补习班是按家长及学生需要而自由参加,这绝对不会是一个课题。但校长总喜欢以各种方式“强迫”学生参加补习班。



2.  目前家协成员里的教师理事由校方独自选出,而家长理事却是由教师和家长共同投选,这样的投选方式根本就不公平,而且校长一人就是校方,所以大多数华小的家协根本就是摆设,校长的橡皮章。所有家协通告几乎都由校长直接指示家协秘书(教师担任)拟定,然后家协主席署名(没有签名,不过家协主席也不在乎。)。 
3.  在作业簿的回扣问题上,很少家协主席愿意得罪校长而让孩子受到牵连。从这之中就可看出家长担任家协主席的心态了。

全国华小家协的选举方式及责任范围,是应该好好反思及改革了。


1 条评论:

  1. 如有家长反对收费补习班也会无效(少数服从多数吧), 家长无奈。这是华小多年的“合法黑箱作业”,华小要改革,败类校长一定要先“干掉”不然华小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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