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

【文告】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 解释取消3学生考试资格原由






【文告】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9年4月18日

针对上诉庭日前在“董总开放统考给关丹中华中学将不影响统考的合法性”的案件审讯所作出的判决,董总和教总发表联合文告如下:

(一)开办华文独中是彭亨州华社的心愿

彭亨州原有8所华文中学于1960年代初遭改制为国民型中学,当中另立的5所华文独中则于1964年至1968年陆续停办。直到1986年,出现了在彭亨州复办华文独中的民声,从1991年起,展开了多次争取复办华文独中的工作,同时也保送彭亨州华小毕业生到其他州属华文独中就读。

2010年8月27日,“复办关丹华文独中工委会”致函首相,申请在关丹设立“吉隆坡中华独中分校”,却受到教育部拒绝。2011年8月11日,吉隆坡中华独中直接向教育部申请在关丹设立“吉隆坡中华独中分校”,而提呈的申办书上,明确地写明该校学生将接受 KBSM 及其他(统考)的课程。




2012年7月26日,教育部在知悉关丹中华中学(简称“关中”)学生将接受 KBSM 及其他(统考)的课程下,正式发出批文允准关中的设立。

(二)关中办学遵循《华文独中建议书》

2012年7月26日教育部批准设立关中批文中有关学生必须接受 KBSM 及其他(统考)的课程的规定也因此引起了各方争议。事实上,关中申办书和批准信已列明参加“华文独中统考”,教育部曾发函表明“知悉”(mengambil maklum)或“没有阻止”(tiada halangan)关中学生参加统考。

董教总曾于2014年10月13日派团考察关中,并于2015年10月4日召开的董总、教总领导层联席会议上,议决允准关中报考华文独中统一考试,并要求关中必须要遵循以下两项承诺,即:1,关丹中华中学董事会必须尽一切努力向政府争取修改该校申办批文,让关丹中华中学获得更好的保障;2,关丹中华中学必须确保其办校路线,遵循《独中办学建议书》的精神与实质办理。否则,将重新检讨准予该校报考统一考试的决定。

2019年4月12日,董教总再次派团考察关中,证实该校其办校路线,确实是遵循《独中办学建议书》的精神与实质办理,特別是实行以华文独中统考为主,政府考试为辅的办学模式。




(三)高庭判决确认董教总对统考的主权

2016年10月14日,4位华文独中学生因未达法定年龄,通过家长代表入禀法庭,要求法庭对董总开放统考给关丹中华中学的合法性作出裁决。2018年4月6日,吉隆坡高庭法官南达巴兰在判词中发表了以下重点:
(1)尽管关中並不属于60所独中,但董总在开放统考给关丹中华中学时,没有必要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即预先取得考试局总监的书面同意。
(2)即此宣布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独中统考乃合法之举。
(3)即此宣布关丹中华中学学生拥有合法权力参与独中统考。

高庭的上述判决,带来皆大欢喜、多赢的局面,高庭的判决明确地表明董总允许关中学生参与统考的决定是合法的。更重要的是这项判决也完全解除当初学生家长起诉三造的疑虑,不仅得以维护华教运动的自主权,也证明了起诉方的担忧不存在的。这是非常重要的标杆性判决。这个判决是所有维护统考主权者乐见其成的。

但是,在法庭做出了有利统考的判决后,有关家长却不满高庭的裁决,而于2018年4月26日提出上诉。广大华社对此感到遗憾和痛心,与此同时也让大家看清楚幕后黑手误导和唆使有关家长的真正动机是要破坏董教总对统考的主权,以及阻止关丹中华中学报考统考,甚至导致过去3年学生已考得的统考文凭被作废的可能,这是大家严厉谴责的。



(四)邹寿汉刻意干扰董教总的努力

有鉴于吉隆坡高庭于2018年4月6日的判决确认了董教总对统考的主权,并有利于独中今后的发展,因此董教总认为必须捍卫这项判决,而最直接有效的做法就是避免把这个课题带到上诉庭,以确保高庭的判决得以维持。因此,为了独中及华教的利益着想,董总在过去五六个月来,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尝试说服上述家长放弃上诉。但是,邹寿汉先生明知高庭判决有利华教,却一再出面阻扰,并多次在新闻媒体发表误导性言论,我们对于邹寿汉先生表示忿慨及给予最严厉的谴责。

(五)迫于无奈取消3名学生参加统考资格

由于多次协商不果,因此在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下,为了捍卫董教总对统考的主权,同时也基于维护华教的最大利益,董教总在多番考虑,并权衡轻重利害关系之后,于4月9日发出警告信予3名涉案学生,旨以说服他们放弃上诉,然而,警告信发出48小时后,家长并没有回应。最终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不得不于2019年4月11日发函通知有关上诉的学生,取消他们参加独中统考的资格。这是为了捍卫高庭确认董教总对统考主权的判决,同时也确保华教未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六)上诉庭的审讯

2018年10月18日,上诉庭三司建议董总在开放统考给关丹中华中学时,应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取得教育部考试局总监的书面同意,以一劳永逸解决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参加统考的合法性问题。由于教育部表示对关中学生报考统考的问题仍在研究中,因此上诉庭原本定在3月26日的审讯展延至4月17日。

无论如何,随着董教总于今年4月11日撤销有关3名独中生报考统考的资格,并基于这3名学生已经不属于利益相关方的情况下,进而向法庭申请撤销这起案件的最新演变,上诉庭择定于5月28日进行审讯。




(七)呼吁学生家长撤销上诉

关中于2014年开课,该校办学6年已经3次参加统考,都没有出现问题,教育部和考试局从没起诉董总或关中。从2016年首批关中初中三学生参加独中初中统考以来,该校学生已经连续三年报考初中统考。今年,关中共有203位第四批的初中三学生报考初中统考,而高中三共有90位学生更是首次参加高中统考。董教总再次呼吁有关3位家长以华教利益为依归,避免统考主权遭到侵蚀,从善如流,主动撤销上诉。


来源:董总网站

1 条评论:

  1. 教育部给关中的批文第8项a指的是科目,并不是董总文告中的课程;这是误导,有欺骗华社之嫌。

    回复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