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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
诗巫独中董联会贷学金受理
(诗巫27日讯)为帮助华社及国家培育英才,诗巫省华文独中董联会为属下5所独中(即公教、黄乃裳、光民、公民、建兴中学)高中三毕业生提供贷学金,让家境清寒,品学兼优的学生有机会完成大学教育。
这项贷学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名额胥视申请情况而定,每名每年最高贷款额为马币五千令吉,贷款年限以学生所选读的科系所需的年限为准,最高以四年为限。
即日起,凡在今年被各大学录取攻读学士学位第一年并取得入学分发书的诗巫省华文独中董联会属下独中的马来西亚籍学生皆可提出申请。不过,已获得其他单位颁发奖贷学金者就不得提出申请,若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被发现,也将会被终止资格。
另外,若有学生品行不良或成绩欠佳;家庭经济状况转佳;或得到其他单位的贷学金或奖学金;被学校勒令退学或中途弃学的情况,该会有权停止其贷学金或更改贷学金银额。
申请简则及表格可径向诗巫省华文独中董联会秘书处领取或函索(询问电话:084-313422)。申请者须依序把以下资料装订1套一并呈交本组查阅及验证:
1. 申请表(贴上近照) ,校长推荐函,自传(各1正本及2复印本);
2. 证件一:马来西亚华文独中高中统考文凭;
3. 证件二:学校高中毕业证书;
4. 证件三:学校高中三个学年成绩单;
5. 证件四 :高中三个学年校内外各类奖状,校内外各类课程证书及校外各类考试文凭(如 A Level, SPM, STPM)
6. 大学录取分发证书(中,英文本) ;
7. 父母或监护人所得税呈报表( Form B 或 EA Form) 及薪水证明。
上述2项至7项证件为复印本,需由原校校长签证方属有效。资料不齐者恕不受理,且所有的申请资料恕不退还。
诗巫省华文独中董联会贷学金组负责审核并订期函约面试,录取结果将个别通知及通过媒体发布。该会审核结果为最终的决定,任何质询恕不受理。
获贷者於接获通知书後三星期内,须依法办理签订合约事宜,逾期当弃权论。签订合约时,须由家长/监护人及其他一位担保人共同签约。所有担保人须是大马公民,收入稳定且是殷实可靠者。凡作为获贷者的担保人,须依法与诗巫省华文独中董联会签订合约,确保申请人日后清还全数贷学金额。若担保人在获贷者尚未清还贷款之前去世,或经济状况出现问题时,获贷者须立即通知诗巫省华文独中董联会,并另觅适当担保人承替。
获贷者经签约後,诗巫省华文独中董联会以受益者的身份代购买寿险或意外保险,以保障所贷之款项。投保額是贷款的总额,投保年限是贷款年限加上摊还年限,保费介于1百令吉至4百令吉之间。有关保费将直接计入获贷者的贷款额内,於毕业後第一年内悉数还清。
贷学金不计利息,惟获贷者不论毕业与否,在规定年限,於离校半年後,必须依合约规定按月开始摊还,以每年贷款额除以12个月,每月最少摊还4百17令吉,多还益善,直至全数还清为止。倘有违约,其保担人须依约清还。
获贷者毕业后即需履行摊还款额的责任。若在有关年度内没有缴清规定的摊还额,该会将在有关年度的年结单内直接计入一笔为数1百50令吉的服务费,作为催收,统计等的行政费用。
来源:国际时报 27/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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