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八打灵再也3日讯)雪州华小前督学游雅伦指出,根据教育部两项通令文件(Surat Pekeliling Ikhtisas)(简称为SPI),即SPI Bil.8/2000(成立与管理电脑学会的指南)和 SPI Bil.13/2007(学校额外费用的指南),明确指示私人商业机构不能介入学校课程以及正课。
他接受《星洲日报》电访时说,在这十几年来,华小都忽视这些通令的存在,把收费外包的电脑班列入正课,已经违反了教育部通令。
他表示,教育部通令清楚阐明,若任何学校违反条规,教育部纪律委员会将会对校长采取纪律行动。
他说,根据 “ 高级长官原则 ”(Principal of superior respondeat),学校内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由一校之长承担;无论是违反条规或是校方与电脑公司毁约,要负责的就是校长本人。
没取消仅限课后进行
游雅伦指出,现阶段必须了解一件事,教育部并没有取消任何额外收费的外包电脑班,而是严正执行通令,即这种收费外包电脑班只能在课后或是周末以课外活动方式进行。
他表示,任何学校在开办收费外包电脑班前都必须向州教育局申请,而每一年必须根据程序呈报电脑班收费,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他说,有很多校长声称:“ 校方并没有偷挪上课时间 ”,但如果收费电脑班列在正课时间,相信会迫使很多家长选择让孩子上电脑班。
他提及,根据教育部规定,正课时间必须使用课程发展司的课本,但现在的收费电脑班师资并不是由教育部培训,而且课本也非由教育部所提供,电脑公司根本没有任何委任信可进入学校授课。
游雅伦也说,教育部通令是用于各源流中小学,不仅仅只有华小;当有些学校设立数码课室和精明课室,这或就会出现电脑班重叠的情形。
据悉,目前收费外包的电脑班,每个月收费由10令吉至25令吉不等,收费是根据学生人数计算;至于电脑课本价格约25令吉,当中提供课程软件、STEM、机械人设计、电脑考试竞赛等等,收费各异。
校长须监督和劝告家协
游雅伦也说,根据违反《家协章程》的活动,章程第18(a)(ii)项阐明,校长身为家协顾问,必须监督和劝告家协,任何家协所举办的活动,都不能抵触国家与教育政策,例如违反《教育专业通令》的指南。
他指出,校长往往都忽略了这一点,并没有根据章程监督或对家协提出劝告,导致家协所办的活动时常被质疑,争议不断;譬如收费课内电脑班和课后补习班等。
文章来源:
星洲日报‧2018.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