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权挑战华淡小违宪 法院下周裁决是否发庭令
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兹哈今天在聆听代表起诉方及答辩方律师入禀陈词后,如是宣布。
土著权威党代表律师为拿督沙哈鲁丁、代表教育部的高级联邦律师陆意清;董教总及马来西亚淡米尔理事会也派出代表律师申请介入此案。
土著权威党宣传主任莫哈末凯鲁阿占日前入稟联邦法院,挑战华淡小违反联邦宪法。
沙哈鲁丁指出,联邦宪法152条文阐明公民学习母语的权利,都没有赋予国会权力或赋权教育部长成立华小与淡小。
他较后在法庭外表示,宪法阐明马来文是官方语文,而马来文也是所有官方事务中的媒介语,联邦法院在1982年以马来文必须是学习官方语文为由,驳回独立大学的上诉案件。
他说,宪法152条文不曾阻止其他种族学习母语,但学校教导的9个科目时必须以马来文,除了母语科目之外。
“9个科目必须用马来文,而不是华淡小出现的用各自母语学习的情况。”
“你看新加坡李光耀也废除了华小,一些发展国家只有一个源流的学校,我国有马来文小学吗?没有,但是我们有华小与淡小。”
“我们透过法律途径来探讨现有法律下是否允许华淡小的存在。”
他强调,大家必须尊重宪法,只有马来统治者在修宪有最后的决定权,而不是国会,在马来统治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修正宪法152条款,是疯狂的事情。
董教总代表律师黄觥发则表示,独大个案不适用于此案,独大是开放其他族群的公开大学,不同于小学及中学,不能同一而论。
另一方面,代表教育部的陆意清表示,联邦宪法4(3)不适用于此案,国会是否有权利制定17与28条文不是一项课题,而且高庭对这些条文也有裁量权。
她说,4(3)条款阐明,国会制定的任何法令不可质疑。
来源:光华网 2019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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