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征声(右)在聆听裁决后,与代表律师沙然星在庭外对裁决进行讨论。 |
雪兰莪州八打灵育才华小家教协会主席邓观发及该校前校长吴清良个别起诉该校家协前主席林征声诽谤案胜诉,高庭谕令林征声需缴付55万令吉赔偿金,缴付总额4万令吉堂费,并登报道歉!
莎阿南高庭周四裁决,邓观发及吴清良个别起诉林征声有关诽谤该校拥有幽灵银行户头案胜诉,因此林征声需分别支付25万令吉及30万令吉予二人,并谕令林征声需在中文报章、网络媒体及个人脸书刊登道歉启示。
莎阿南高庭法官拿督罗斯兰阿布峇卡在宣读判词时指出,高庭是基于三因素,即答辩人所发表的言论、言论内容明显对原告构成诽谤及言论内容在报章刊登,而做出这项裁决。
根据第一宗案件,即邓观发起诉林征声诽谤案的裁决,法官是根据林征声发表的言论及刊登在4大中文报章的报道,做出裁决。
“因此,答辩人(林征声)需支付20万令吉普通赔偿及5万令吉惩罚性赔偿,且在4大中文报章,分别是《星洲日报》、《南洋商报》、《东方日报》及《中国报》刊登1/4版的道歉启示,同时需缴付2万令吉的堂费。”
“此外,答辩人也必须在本身的脸书账户刊登道歉启示。”
至于第二宗案件,即吴清良起诉林征声诽谤的裁决,法官是依据林征声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八打灵育才华小拥有秘密银行户头,而判处林征声需向吴清良做出赔偿。
“因此,答辩人需支付25万令吉普通赔偿及5万令吉惩罚性赔偿,且在3大媒体,即《南洋商报》、《东方日报》及《当今大马》刊登1/4版的道歉启示,同时需缴付2万令吉的堂费。”
来源: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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