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

杨菊明非议LPQB刁难 ◆ 变相不认统考文凭






沙巴华文独立中学董事会联合总会主席杨菊明认为,不允许独中生以统考文凭作为考取律师执业证是不合理的规定。



报道:黄燕萍、陈玉思

(亚庇29日讯)沙巴华文独立中学董事会联合总会主席拿督杨菊明指出,无论是华文独中或政府中学,报考A水平(A Level)或大马高级学校文凭(STPM)都是占少数,当局若不允许独中生以统考文凭作为考取律师执业证书(CLP)是不合理的做法。

与STPM具同等水平

杨菊明表示,独中统考文凭与STPM具有同等水平,而且沙巴的独中生都有报考大马教育文凭(SPM)。

他称,大多数独中生在高三毕业后,出国深造之前都没有报考STPM和A水平,不过,数十年以来,本地不少独中生都当上了执业律师,在律师专业各方面有出色表现。




杨菊明补充说,独中生所念的外国大学也受到我国政府承认,因此,他不明白大马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LPQB)为何要规定独中生必须拥有STPM或A水平至少两科及格,才能当律师。

也是沙巴崇正中学董事长的杨菊明今日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如是说。他形容该鉴定局的做法,等于变相的不承认统考文凭。

他指出,根据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的说法,统考文凭不在考取律师执业证资格之内,是由该鉴定局前主席在509大选前所做出的决定。

“我相信有关规定还不是最后的决定。”




杨匊明希望当局在3月举行的会议重新检讨这项规定,以大局为重,并将我国教育体系考量在内。



前州州特别事务部长张志刚认为统考生须在A水平或STPM获得至少2科及格,才能报考律师执业证的规定不合理和具含歧视。
 
张志刚:不合理且含歧视

也是独中生的拿督张志刚律师认为,要求统考生必须在A水平或STPM获得至少2科及格才能考取法律执业证,是不合理和歧视的做法。



张志刚曾任州特别事务部长。他说,统考文凭可以作为直升大学第一年攻读法律学位的资格,若统考生需要再花1至2年时间考取STPM或A Level才能够进入法学院,并不合理。

“更何况,新政府不是准备承认统考文凭了吗?虽然没有人知道还要等多久。大马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莫非是要唱反调?”

“我不确定该鉴定局是否会严格遵守,因为在它的官方网站发布中,仍然注明等同于STPM或A Level2科及格的文凭学历认证可被接受为入学资格。”

“然而有趣的是,说明中也提到接受等同于STPM或A Level的独中统考文凭。”




陈德明律师表示,独中生可循多种途径和方式报考律师执业证。
 
陈德明:为难独中生

当执业律师多年,毕业于沙巴崇正中学的陈德明认为,我国政府至今未承认统考文凭,如今又有统考生需要A水平或STPM才可以当律师的规定,似乎在进一步为难独中生。




他指出,沙巴独中与西马独中有别,沙巴是华、国、英三语并授并重,也采取双轨制,让学生同时报考SPM和独中统考,因此他质疑该鉴定局规定的报考资格,是否只针对西马的独中生。

陈德明认为该鉴定局有必要采取开放态度,不只局限于STPM和A水平,只要学生在我国政府承认的外国和本地大学考到法律学位,便可取得考取律师执业证的资格。

“我们需要灵活的教育制度,而不是设法为难学生。”




陈德明表示,许多学生一向来以统考文凭报读法律学位,再申请CLP的报考资格;也有不少律师中学时期就去了外国读书,用A水平来获取报考CLP的资格。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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