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长马智礼宣布全国中小学生将会在明年中开始重新落实公民教育科目,其中课程内容包括反贪、爱护环境、人权和公路安全,引起网民关注及围剿。
图: Bernama |
网民反应如此之大,是因为他们认为公民教育不重要。也有人认为公民教育和道德教育两者相去不远,教育部可以选其一,除了因为学生书包太重,也因为公民教育课纲多年来仍未调整至最适合学生的教学内容,以至于学生及家长都认为公民教育及道德教育两者差不多、没分别,有道德教育就无需再添一门公民课。
到底公民教育是什么?公民教育是指培养建立一种自诚、自省公民责任的教育。“公民”是指一个个人或个体与一个国家的关系,受那国家的法律所管制,在该国家拥有相应的义务及权利。一个公民,同时是以社会和国家一个成员的身分而存在,他的行事方针要依赖他与社会的契约而定。
一门必须学习科目
换句话说,公民这个概念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特定法律关系,以及自己体认到相对于社会或国家的责任及义务。
作为马来西亚公民,公民教育是一门必须学习的科目,除了教育学生身为公民的义务之外,公民的权益、国家的宪法、对国家社群的认识也非常重要。
教育部可参考近代实施公民教育较早的法国,依照不同年纪划分不同阶段的公民教育,教育学生民主国家的基本价值观和法律知识、各国政治制度及法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又或者学习澳洲透过社会与环境科、历史或地理来教学。公民身份教育主要是提高参与能力,通过正规和非正规课程进行,培养学生处于多元文化背景民主社会中的公民身分,为维护大众利益作出合理、正确决定的能力。
透过这些公民教育系统完善的国家作为例子,我国其实更应该恢复中小学的公民教育,惟笔者认为教育部应该用更多时间讨论更完善的系统、详细研究课纲内容及推行方法,不宜仓促。
笔者经历的中学时期是仍然推行公民教育的年代,公民教育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皆属于“不太重要的科目”,不仅因为学生认为不重要而忽略此科,甚至还有老师利用公民教育该节课的时间来教其他“更重要”的课。
借鉴他国家教育系统
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借鉴其他国家的教育系统,在不同年级以不同阶段的形式教授公民教育,循序渐进。原先,公民教育以部分内容融入其他科目,如地方研究、历史课,同时进行公民教育授课的形式照理来说应该是相当充分,可以有效地培养青少年们的公民意识,但由于地方研究的课纲包含公民、地理、历史领域,相当于日本小学的“社会科”,未能达到完整地培养公民素质的学习目的;在历史科目中进行综合性的公民教育也因为教师没有充分的知识和技术储备,缺乏有效的教学方法;受到考试中心的思维影响,只重视历史知识部分,忽视公民教育;没有精选出通过历史知识教育应教授的相关价值而受到诸多批评。
因此,笔者认为恢复公民教育此举是必须的,然而教育部应该考量更多方面的因素,配合学生的程度重新探讨及设定教学内容,让学生能充分认识多元文化民族的马来西亚,及培养其作为公民的使命及责任感,而非仓促决定明年就恢复公民教育课程。
来源:
2018/12/02 中国报/评论
~作者:王韵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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