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8年11月23日
董教总遗憾政府不签署反歧视公约
冀政府积极宣导沟通消除社会疑虑
针对首相办公室今天发表文告,決定政府不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一事,董总和教总特发表文告如下:
1.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由联合国于1965年通过,随后在1969年正式生效。截止2018年1月,已经有179个缔约国,是被世界各国广泛批准的国际人权公约之一,目前全球仅有14个国家尚未签署,我国是其中一个。《公约》的目的是包括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并促进所有种族间的谅解、消除一切煽动种族仇恨和歧视的行为、不分种族、肤色或民族地保证人人享有权利以及采取措施打击种族偏见,促进种族或族裔群体间的谅解和容恕等。
2. 董教总对政府宣布不签署该公约,深表遗憾。我们认为,政府应签署这份公约,可说是顺应国际人权趋势的表现,以及体现世界人权潮流接轨的做法,有助于提升和改善我国的人权水平。有鉴于此,董教总吁请政府签署该公约,以展示新政府打造新马来西亚成为一个公平、善政、廉正和法治国度的诚意与决心。
3. 无论如何,基于社会各界对此项公约的签署,存在不少误解、盲点和争论。因此,董教总认为政府应该积极化解社会各界的误解和疑虑,主动加强沟通以及聆听各方意见,以便进一步凝聚民意和共识,避免此项良善的做法,遭到扭曲。
4. 希盟政府的大选宣言,承诺成立人民和谐咨询理事会,以作为处理国民团结和消除族群矛盾的政策讨论平台,董教总建议希盟政府尽快成立这个理事会,并将签署公约的相关课题交付该理事会讨论,以凝聚社会共识,为促进国家的平等与和谐发展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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