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7日星期六

2018 全球華文學生文學獎






參賽資訊
全球華文學生文學獎辦理目標:

一、倡導校園寫作風氣、發掘文壇創作新人,使文藝教育確實扎根。
二、使臺灣文學創作於全球化浪潮下,藉由交流日益精進。
三、除在既有土壤上持續發揮效應,更放眼華文地區,以推廣華文書寫為願景,以「成為華文地區學生文學獎之指標」為努力方向。

徵文對象:

海內外目前就讀高中職、國中或同等學力,並以華文書寫者,均可參加。
 
(一)高中組(生日起迄:1999年8月-2002年7月)

1.散文:以一千字至三千字為原則。

2.新詩:二十行(含)以內短詩一首。
3.短篇小說:三千字至六千字為原則。


(二)國中組(生日起迄:2002年8月-2005年7月)

1.散文:以八百字至二千字為原則。

2.新詩:十五行(含)以內短詩一首。


※每人每類限投一篇,題目自訂。

※以上各組新詩題目(包含子題)及空行不計入行數。
下載徵文辦法全文 PDF 檔




投稿辦法

◎ 請一律進入「全球華文學生文學獎線上投稿系統」投稿。

◎ 外籍人士倘若操作發生問題,請先mail至明道文藝信箱發問,無法排除,主辦單位將提供「外籍人士報名表」,填妥後連同稿件一併e-mail至明道文藝信箱。

◎ 投稿前,請詳閱操作說明並仔細校閱,稿件一經送出便無法修改。下載操作說明

◎ 字體統一使用12級新細明體,並於作品抬頭註明「組別」、「篇名」,但不得署名。

證件繳交
(一)證明文件由下列三項擇一上傳:

1.加蓋「106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圖檔。

2.學生證為不可蓋章之磁卡,請以正反面影本至學校學務處加蓋「在學證明章」,掃描圖檔。

3.若因各校作業不及加蓋註冊章,請自行申請「在學證明」掃描成圖檔。
※非臺灣學籍者請提出參賽當時仍然在學之校方證明文件。

(二)以上證件圖檔務須清晰可辨。

(三)證明文件於3月25日前上傳投稿系統即可。




注意事項

◎參加作品須 a.未獲校內外其他徵文競賽獎項 b.未曾在校內外書面或網路發表。

◎ 作品不得抄襲他人或妨害他人著作權。

◎凡違反以上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即公佈姓名、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

◎各組前三名及佳作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發表、轉載於書面或電子媒體,不另支稿費。

◎得獎作品得視作者意願無償授予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進行數位典藏。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以主辦單位網頁公告為準。

 所有资讯可点击此网址 : 2018全球華文學生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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