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出版社发出的购书正式收据 |
1. 营业的正式收据通常列有明公司注册号码,华小不是注册公司,没有注册号码,那就不可以发出收据吗? 这也不对,很多非营利团体如各会馆,校友会,各董事部,董总,非政府组织等,他们也都可以发出正式收据。当然,他们每年必须把自己组织的帐目做好及内部稽查后,再呈上社团注册局,否则组织的注册将被吊销。那华小是什么注册团体? 它须成交帐目吗? 华小虽不是什么公司注册,但它是教育部各州教育局直接管辖的, 所以校长当然每年也必须呈交学校帐目予当局。只是帐目只限校长及教育部官员查看,什么董事部,家教协会,或是校友会,一概都不准查阅。 帐目有教育局官员稽查(不知道会否仔细稽查),在这种情况下,校长会让自己陷入险境用学校名誉发出收据吗? 100% 肯定不会。
2. 那校长为什么不指示书商发出个别正式收据予家长呢? 我认为,一个循规蹈矩的书商,如果已经发出一张正式收据(包括所有书籍及文具)予校方,他是不可能再发出个别正式收据给家长,因为他售卖的对象只有一个,那就是校方,而不是学生。
但如果由他直接售卖给学生呢? 发收据当然是麻烦一些了,可是也不会面对太大的问题,运作情况就像普通书局发收据嘛! 问题是,如果他有提供30%折扣给校方/校长,那给学生的正式收据能这样注明扣除吗? 那肯定不能,要不然,家长看到收据上的折扣而却又没拿到,早就该闹翻天了。 所以书商只能发出没折扣的学生收据,至于回扣的部分则必须另外虚造单据(假单)来填补了。否则,卖书的盈利一定在帐目上出现很大的落差,税务问题也随之产生。 但这样做的问题又来了,如果折扣数额庞大,虚造单据来填补是有极大风险的,万一不幸被税收局稽查出来,帐目作假及逃税不止会被重罚,公司负责人还可能被判刑坐牢。 所以,有正规报账却又提供折扣的书商会尽量避免直接开出正式收据给学生。
3. 那些没有正规报账的公司又要如何做呢? 这简单多了,提供回扣给校方,数额大也无所谓,反正自己帐目一塌糊涂,有报账和无报账也没差。但是书商还是不愿意发出正式收据给学生, 因为如果太多的正式收据让很多人拿了去报税,对书商来说,这风险未免也太大了。
至于那书商协会主席说的,“ 书商和校方之间并没有不可告人的交易,所有的书商都要经过公开竞投才能得以在学校设立贩卖部,而这笔租金都是直接汇入学校户头,一切都很透明
的,家长可以向校方查账,若认为有关书商是在不符合资格下获得合约,那家长可以去举报。无论如何他表示,购书没有收据,并非只在华小发生,所有的学校,从国小、淡小、国中到私立学校情况都如此。” 唉,这些全都是他们书商自圆其说的废话。
我还是相信,如果这一却没有丰厚秘密回扣牵涉其间,正式收据也就不至于年年难产了。
各位或许有更好的见解,不妨也说说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