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理大没有在聘请讲师及教授之前难道就没有向关大学查证文凭真实性的程序吗?校方在此事件中算是严重失职了。
在马来西亚各大学里,现在是不是还有很多鱼目混珠的讲师及教授?
面对欺骗及使用伪造文件2项指控,他全否认有罪。(图:星洲日报) |
新闻摘自中国报 (2018年3月08日)
(檳城8日訊)一名印裔男子被檳城理科大學揭發,以假文憑申請到該校任職講師一職,今日被控兩項罪名時不認罪,獲准以1萬7500令吉保外候審。
據控狀指出,被告特瓦南坦(51歲)於2008年8月15日前往檳城理科大學申請講師一職時,以假文憑欺騙該校,即被指使用美國馬里蘭大學學位假文憑,牴觸刑事法典第466/471條文(偽造文件)。
一旦被控罪成,將判監禁最高7年及罰款。
被告也被指欺騙該校19萬5081令吉38仙,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詐騙及不誠實引誘交付財產)。一旦被控罪成,將面對監禁至少1年,最高10年及罰款。
推事烏瑪大維批准被告,分別以9000令吉和8500令吉,共1萬7500令吉保釋,案展4月9日過堂。
此案由西蒂哈扎為主控官,被告律師是阿蒂慕蘭。
據警方提供的資料顯示,住在檳島峇六拜的特瓦南坦於2008年8月15日,在理大申請出任講師一職,當時,他出示數張文憑如美國馬里蘭大學(University Of Maryland USA)博士學位文憑、加拿大多倫多大學(University Of Toronto,Kanada)神經科學醫生文憑及其他文憑。
理大方面接受相關文憑後,一致決定委任被告出任理大講師一職。不過,在2011年6月,理大檢查上述兩張文憑時,發現相關文憑是偽造的。
理大為此傳召被告針對此事給予解釋,被告為此在24小時內呈上辭職信。
理大基於被告以假文憑欺騙理大,而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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